江苏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5月7日正式公布,共有42件。今年立法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,抓好全面深化改革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、保障改善民生、保护资源环境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立法,为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。
纳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中,有12件力争年内完成,包括《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》《江苏省广告条例(修订)》《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》《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(修订)》《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》《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》7件地方性法规;《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《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》《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》和《江苏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办法》5件规章。26件项目需要抓紧工作、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,比如《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》《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》《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(修订)》等。另有4件为需要积极调研论证的项目。
加快社会事业发展、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项目有13件,在各类立法项目中数量居首,如旨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的《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;为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、有效实施社会救助的《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