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杭州概览 聚焦杭州 风雅钱塘 史志园地 数字方志馆 政务咨询
快速播报: · 方志馆里迎新春,金犬送福过大年   · 蒋文欢一行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干部   · 徐立毅对杭州市地方志工作做出重要批示  
站内检索:
  动态要情       今日杭州       史上今日       杭州之最       杭州百科    
  首轮志书       二轮志书       区县年鉴    
  湖山览胜       古镇名村       特色街区       民俗风情       特色美食       古今人物       诗词楹联       掌故丛编    
  志鉴常识       二轮修志       年鉴编纂       志稿选粹       百家争鸣       志人论集    
  新书速递    
  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政务公开 > 法规文件
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《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15—2020年)》的实施意见
文章来源:   作者: 访问次数:
    

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

   

  杭政办函〔2016〕56号

   

   

   

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《全国

  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15—2020年)》的实施意见

   

  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15—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5〕64号)精神,进一步做好全市地方志工作,经市政府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

 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”,李克强总理关于“修志问道,以启未来”“直笔著信史,彰善引风气”,刘延东副总理关于“一纳入、八到位”(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,做到认识到位、领导到位、机构到位、编制到位、经费到位、设施到位、规划到位、工作到位)等地方志工作新要求为指导,按照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要求,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,加大依法治志力度,促进地方志工作平衡发展,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,彰显地方志存史、资政、育人作用。到2020年,市本级和各区、县(市)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,各区、县(市)实现综合年鉴“一年一鉴”全覆盖,地情资源开发利用逐步深化,方志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,旧志整理成果不断丰富,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。

  二、基本原则

  (一)坚持服务中心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,记录杭州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城市发展变迁,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。

  (二)坚持改革创新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,认真总结修志工作经验教训,结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地方志工作实际,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,健全工作机制,不断推动地方志工作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方法创新。

  (三)坚持全面发展。巩固“一业为主、多业并举”工作格局,以修志编鉴为主业,以方志馆建设为平台,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,统筹兼顾旧志整理和理论研究等工作,打造“志、鉴、书、刊、库、馆、网”七位一体工作体系,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
  (四)坚持精品意识。适应新常态,践行新理念,坚持存真求实,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,严把政治关、史实关、体例关、文字关、出版关,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。

  (五)坚持修志为用。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,全面提升地方志成果开发利用水平;拓宽用志领域,提升服务大局能力;用好各种方志平台和载体,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、资政、育人的作用。

  三、主要任务

  (一)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。到2018年,全市基本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;到2020年,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出版任务。尚未修志的城区和正在修志的城区要加大力度,加快进度,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志书编纂出版任务。已出版第二轮志书的区、县(市),要全面总结第一轮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,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、续修方式等,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理论准备、资料收(征)集、队伍培训等工作,适时启动第三轮修志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指导有条件的部门(行业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企业做好志书编纂工作,积极参与中国志书精品工程、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和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。

  (二)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。到2018年,各区、县(市)基本实现综合年鉴“一年一鉴”全覆盖,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。积极参与中国年鉴精品工程。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、提质增效,缩短出版周期,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加强对部门(行业)年鉴的业务指导。

  (三)进一步加快方志馆建设。确保杭州市方志馆于2016年建成开放,充分发挥其展示杭州历史地情、弘扬杭州历史文化、为公众提供历史文献服务的功能,开展地情研究和地方史研究,着力打造杭州历史、市情展示中心,杭州方志文献保存、阅览、研究、咨询中心,杭州市情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未建方志馆的区、县(市)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方志馆。

  (四)加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。深度开发地方志文化资源,加强方志成果转化利用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编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情资料,积极发挥方志文化资政、育人的作用,扩大方志文化影响。

  (五)开展方志信息化建设。适应互联网、大数据时代要求,探索“互联网+方志”工作新模式,加强新媒体在方志宣传领域的运用,加强和完善市和区、县(市)两级地情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,并精心运营,为公众提供有效的地情信息服务。加快建设“数字方志馆”,打造杭州地情信息数字资源库,逐步推进地方志工作数字化、网络化。

  (六)加强旧志典籍整理工作。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,有计划地对历代旧志典籍开展整理抢救工作,防止杭州历史典籍文献遗失,为杭州历史文献保存做出贡献。

  (七)加强方志理论研究。推动理论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常态化,活跃学术氛围,推动理论创新,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方志理论研究成果。坚持“开门修志”,采用多种形式,加强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档案机构、图书馆、兄弟城市等的交流与合作,提高方志理论研究水平。

  (八)建立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。建立健全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。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中直、省直驻杭机构,应按要求报送每年度各方面发展情况,由地方志工作机构整理汇编后建立地方志资料库,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。运用社会调查、口述历史等方法,拓展资料收(征)集范围和渠道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区、县(市)要全面落实“一纳入、八到位”工作要求,坚持和完善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持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”的工作体制。要根据本意见精神,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地方志工作规划或实施意见,并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。各级编制、人力社保、财政等部门要切实解决地方志工作机构面临的编制、人员、经费等方面的困难,着力解决部分地区修志编鉴力量薄弱、保障不力、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,确保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其履行职能、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。

  (二)加强依法治志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03号)、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的通知》(杭政〔2006〕6号),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。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、执行力度,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,依法纠正、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,推动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。建立地方志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制度,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。

  (三)加强队伍建设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视地方志人才选拔、培养和使用,建立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、研究工作队伍。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、专业进修、项目研究等方式,为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开展工作和个人发展创造条件、拓展空间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,建立灵活用人机制,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,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
  (四)加强舆论宣传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,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、地方志工作者投身文化强市建设的新贡献,大力弘扬“最美方志人”精神,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地方志事业。

  

  

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2016年4月29日

  

  (此件可公开发布)

附件下载
  
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 加入收藏
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16位以上颜色浏览
主办单位: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