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杭州市实施<地方志工作条例>办法》,以被确定为全国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为契机,在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下,为又好又快地完成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编纂任务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,求真务实,全面、完整、系统记述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,尤其是1986年至2005年杭州自然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的历史与现状。以深厚的历史文化为底蕴,以精致和谐、大气开放精神为内涵,以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品质生活之城为主线,强化资料价值,提高学术品位,为领导机关决策、指导工作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,为杭州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二、编纂思路及原则
根据杭州城市定位和杭州独树一帜的城市文化,全志编纂思路确定为“把握地情特点,突出时代特征,浓墨人文特色,记好发展变化”。
严格执行《〈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〉·凡例》和《〈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〉编纂细则》,并遵守以下原则。
(一)突出文化内涵的原则。既要通过重点、特色篇来体现,又要通过一般篇目相呼应;既要重点挖掘文化部类中的文化因子,又要提炼自然、经济、政治、社会部类中的人文因素。各篇编纂以事物固有特性为基础,从不同角度折射杭州深厚的文化底蕴,或通过资料遴选来反映,或通过编纂方式创新来体现,或通过外在表现形式来展现,使全书形成一个风格——突出杭州的文化内涵。
(二)突出杭州地方特点的原则。一是杭州独有且对杭州自然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发展影响较大事物;二是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事物;三是体现城市发展定位的事物。根据这三点要求设置重点、特色篇。与一般篇目相比,重点、特色篇资料更翔实、更完整、更系统,是全书亮点。
(三)记述范围把握原则。以杭州市2005年行政区域为记述范围,其记述在宏观上应包括全市各区县(市)的情况。处理的原则是“立足市区、兼顾属县(市);市区为主、涵盖全市;把握整体、注重特色”。同时,为反映省会城市的特点,坚持属地原则,处理原则是“市属为主,驻市为辅;要事不漏,全面完整”。
(四)上下限把握原则。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上限起于1986年,与首轮《杭州市志》相衔接;但首轮志书未记者可追溯至事物发端,个别重大事件可起自1978年。下限至2005年,无特殊情况不突破下限。
(五)资料取舍编排原则。资料是志书的生命。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首要属性,也是本质属性。全面、完整、系统记述杭州近三十年的改革史、探索史和发展史,是二轮修志的主旨。一要避免静止地、平面地记述事物的状态和结果,注意反映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,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因及其因果联系,不能编成静止的平面图相叠加式的文字;二要避免记事概念化,不能用空洞的词语概念代替具体的、生动的史实;三要避免记事孤立化,割裂事物的联系;四要避免以事物现状概括一个时段发展变化的方法。处理好主体资料与背景资料、静态资料与动态资料、概括资料与典型资料、综合资料与具体资料的轻重关系。
(六)卷数、篇幅及比例。
全志设六卷共八册:自然卷(1册)、经济卷(2册)、政治卷(1册)、文化卷(2册)、社会卷(1册)、文献及索引(1册)。文献及索引卷外,篇幅800万字左右。各卷比例及篇幅为:自然卷占20%,约160万字;经济卷占30%,约240万字;政治卷占15%,约120万字;文化卷占25%,约200万字;社会卷占10%,约80万字。
三、健全组织、明确职责
(一)组织领导。成立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编纂领导小组,组长贾大清,为编纂总负责人;成员任振泰、王庆、张美虎、王林、张杭平,分别担任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经济和自然5个部类的编纂负责人。编纂领导小组下设文字史实组、图片照片组、编排综合组,在整个编纂出版过程中特别是后期,对志稿进行总体把关。文字史实组组长王庆,副组长金利权、何世雯,成员王苗、李忠民、任金炎、姚明远等。图片照片组组长任振泰,副组长黄建设、朱正方,成员蔡建明等。编排综合组组长张美虎,副组长蒋淑艳、冯跃民,成员沈荣发、高丹等。
(二)责任分工。各部类配备责任编辑若干名,具体分工见附表一。索引由全体责任编辑共同参与,编排综合组编排成书。
(三)各级职责。
1.编纂总负责人职责:(1)根据《〈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〉编纂方案》,检查编纂进度和质量。(2)协调解决编纂过程中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。(3)组织志稿验收评审。
2.部类编纂负责人职责:(1)确定各篇篇目、篇幅和编纂思路。(2)对编纂完成的初稿进行审阅,保证初稿观点正确、体例得当、内容完整,解决交叉重复问题,消除硬伤,使志稿达到规范要求。(3)协助编纂总负责人做好评审验收工作。
3.责任编辑职责:(1)在部类编纂负责人的指导下具体开展编纂工作。(2)全志编纂严格执行《凡例》和《编纂细则》,使志稿达到以下要求:①观点正确,体现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;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,符合国家统一战线政策、民族政策、宗教政策、保密政策和外交政策。②遵循方志基本体例。篇目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且名称规范;体裁运用是否得当,对使用不当的体裁要进行调整;做好与前志的衔接工作,把握好对个别事物适当上溯和下延的尺度;遵循寓观点于记述之中、述而不论的要求。③内容记述要求全面、完整、系统,切实解决好要项缺漏和记述断线的问题,切忌记述内容断档和流水账问题;消除部门化、国有化倾向;处理篇内各章的交叉重复;处理好详略关系;处理好分管各篇内,每篇各章节内(包括无题序)对同一事物在资料使用(包括数字、时间等)和文字记述上相互矛盾或不一致的硬伤;审核时间、名称、史实、数据等资料的准确性;把握事物发展变化和记述深度;挖掘资料,体现时代特征、地方特色、专业特点。④行文方面严格规范化要求,语言采用语体文,文体采用记述体,用词朴实、严谨、准确,语句结构清晰,文理通顺,遣词造句遵守语法,符合逻辑,概念准确,语义明确;删除套话、空话,并作必要的润色提炼,使行文简洁流畅,文约事丰;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,规范时间、数字、图表、标点、计量单位等表述。
4.文字史实组职责:把好政治关,做到政治观点正确;把好体例关,完善篇目,处理好交叉重复问题;把好文字关,包括志书语言的运用,字词的推敲,文风的体现和行文的规范,精雕细刻、删繁就简;把好保密关,符合国家保密规定。
5.图片照片组职责:重要人物访谈;规划图片照片的选材和数量;组织图片照片的搜集;核实图片照片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内容、来源等,确保各项要素完整、准确等。
6.编排综合组职责:规范表格的使用;设计版式及装帧;编排索引;综合性编务工作等。
四、完善制度
(一)实行四审制。一审:责任编辑与部类编纂负责人沟通,确定编纂思路;责任编辑按要求编纂初稿,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部类编纂负责人审核。二审:编纂负责人审核修改后,邀请专家、承编单位等评审或征求意见。三审:提交出版社审定,修改后形成终审稿。四审:提交编委会终审,并定稿。各个环节在优先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可交叉或并行执行。
(二)主编会议制度。定期召开主编会议,由编纂总负责人、《杭州市志》顾问、部类编纂负责人参加,对编纂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、协调和决策。
(三)编辑部会议制度。凡涉及志稿编纂的业务问题,定期召开编辑部全体人员会议,充分讨论后形成具体意见,提交主编会议决定。
(四)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。要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各方力量,吸收各部门、各行业的老领导、老行家以及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,参与到市志编纂工作中。
(五)人员保障制度。建立一支德才兼备、专兼职相结合的修志工作队伍。除现有10人外,拟再聘请10名德才兼备的修志专家充实编辑部力量。同时,要引进1~2名修志骨干,使修志队伍不断有新生力量的加入。
(六)业务培训及交流制度。要集众之长,与全国各地修志先进单位开展业务交流,不断提高市志编纂水平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2008年底前,完成政治部类、文化部类合卷编纂工作。
第一步:准备阶段(2008年7月底至8月中旬)
1.制定编纂方案和细则;
2.加强培训,提高业务能力;
3.分别成立政治部类和文化部类合卷编纂班子,做到任务到人、责任到人、成果到人;
4.编纂前动员,统一思想、统一认识。
第二步:编纂阶段(2008年8月下旬至11月中旬)
1.部类编纂负责人明确修改思路;
2.责任编辑按照要求对初稿进行编纂;
3.定期召开主编会议和编辑部会议,点评初稿,并对编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;责任编辑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,对初稿进行完善;
4.责任编辑兼顾初审等工作,分工详见附表二。
第三步:审核阶段(2008年11月底)
1.编纂完成的初稿提交编纂总负责人审阅;
2.组织专家审阅或征求意见;
3.组织编辑部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交流。
第四步:完善阶段(2008年底前)
1.对照反馈意见认真修改,达到送审要求;
2.着手准备志书排版设计、装帧设计等工作。
(二)2009年6月底前,完成自然部类、经济部类、社会部类编纂工作,进入出版阶段。
第一步:准备阶段(2008年10月底前)
1.成立编纂领导小组,继续充实人员,并落实责任;
2.完善《凡例》和《编纂细则》;
3.讨论研究《〈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〉编纂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;
4.研究确定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各分志篇名及篇数、排序;
5.启动图片、人物资料的搜集工作。
第二步:编纂阶段(2008年11月~4月)
1.责任编辑在部类编纂负责人指导下,按要求对初稿进行编纂,使志稿达到规定要求;
2.政治、文化部类及时进入评审阶段,并对自然、经济、社会部类编纂完成的初稿进行评审;
3.全志的排版设计、装帧设计基本确定;
4.筹备召开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会议。
第三步:审核阶段(2009年5月底前)
自然、经济、社会部类的初稿编纂完成后,集中组织专家进行审阅或者征求意见等。
第四步:完善阶段(2009年6月底前)
1.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完善初稿,达到送审要求;
2.各卷排版、校对、索引工作同时进行。
(三)2009年底前,全书六卷八册整体出版。
第一步:送出版社(2009年7月~10月)
根据出版社意见认真修改,形成终审稿。
第二步:报送编委会终审(2009年10月底)
第三步:报市政府批准出版,同时报省地方志办公室备案(2009年11月底)
第四步:全书出版(2009年底)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责任编辑要与部类负责人经常沟通。责任编辑在编纂之前,应认真审阅送审稿,对照内审、初审修改意见,根据总体思想和编纂要求,提出包括志稿编纂重点、特色、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思路、努力方向等内容的编纂方案,填写《<杭州市志(1986~2005)>志稿编纂方案审核表》(附表三),经部类负责人和编辑部主任同意后再开始编纂。责任编辑如发现初稿与其他篇章有交叉重复时,填写《篇目和资料调整表》(附表四),经部类负责人确认后,进行调整。在编纂过程中发现缺少资料的,责任编辑要主动收集资料,确有困难的,填写《资料收集需求表》(附表五),及时向部类负责人和编辑部主任汇报,商量解决办法。编纂过程中遇到《凡例》以及《编纂细则》未明确者,应及时报部类负责人和编辑部主任,提请编辑部研究讨论解决。
(二)严格按照规范操作。编纂工作严格遵守《凡例》和《编纂细则》。责任编辑在纸质版上修改的,责任编辑一律使用红笔修改;在电子版上修改的,一律使用WORD的修订模式(计算机用户名一律标注个人姓名)修改。编纂文字稿的同时,要考虑图片照片,并填写《图照选题表》(附表六)。责任编辑在编纂完成后,填写《<杭州市志(1986~2005)>志稿编纂说明表》(附表七),连同初稿纸质版交给各部类负责人审核。各部类负责人应对责任编辑送交的修改稿进行核查,如发现有较多差错者,应提出修改意见,退回责任编辑重新处理;如符合要求,则由各部类负责人做进一步修改完善。
(三)处理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。编纂时间按照送审稿篇幅计算,责任编辑要求每月完成10万字编纂工作量,部类负责人则应尽快反馈审稿结果,以便进入下一个审稿环节。送审稿编校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。
附表一: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编纂责任分工表
附表二: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初审分工表
附表三: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志稿编纂方案审核表
附表四:篇目和资料调整表
附表五:资料收集需求表
附表六:图片照片选题表
附表七:《杭州市志(1986~2005)》志稿编纂说明表
《杭州市志》编辑部
二○○八年十月十六日
主题词:杭州市志 编纂方案
抄送:许小富秘书长、许保水副秘书长、王刚强副主任
魏桥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