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系汉族聚居,少数民族散居的地区。回、蒙古、满、畲等民族历史上先后迁入杭州,其中,回族先民自隋末唐初从阿拉伯、波斯等国入迁杭州。1987年后,随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不断完善,西部地区和老、少、边困地区人口向沿海城市流动,杭州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。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,全市有汉、畲、回、满、蒙古、壮、苗、朝鲜、侗、土家、布依、高山、傣、瑶、彝、佤、水、维吾尔、白、达斡尔、藏、黎、塔塔尔、傈僳、纳西、锡伯、俄罗斯等27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为13383人。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,杭州增加哈尼、拉祜、景颇、仫佬、布朗、撒拉、毛南、仡佬、普米、赫哲等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为21443人。2000年,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,全市增加哈萨克、东乡、柯尔克孜、羌、阿昌、乌孜别克、鄂温克、京、鄂伦春、门巴等民族,全市有47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为44781人。是年,全市畲、苗、土家、壮、回、侗、满、布依8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千人。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畲族,主要居住在桐庐、临安、建德、淳安、富阳等县(市)山区。回族大都分散、小聚居于市区。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,从全国各地入住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萧山、富阳、余杭、江干等县(市)、区。
各民族均有自己民族风俗习惯和不同信仰。随少数民族入迁和外国传教士布道,各教派在不同时期传入杭州,杭州佛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5大宗教俱全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各教派受到冲击,停止活动。1979年7月,杭州各宗教团体恢复活动。1986年,全市恢复寺观教堂49座,其他固定活动处所400余处。并对有的寺观教堂进行修整,有的进行扩充和重建。2005年,全市经登记宗教活动场所988处。
杭州宗教界人士响应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”号召,各教发扬各自优良传统、教义、教规、道德,教育影响广大信徒,遵守社会规范和公德,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开展为民服务,救困济贫活动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。全市逐步形成为多民族、多教派地区。
市委、市政府重视民族与宗教问题,坚持各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,1996年,建立杭州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,积极落实民族、宗教政策,并对民族与宗教进行依法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