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8个民主党派有7个在杭州建有地方组织。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在杭州建有地方组织的有中国民主同盟、中国农工民主党。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建立地方组织的有中国民主建国会、中国民主促进会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、九三学社、中国致公党。1951年,全市有民主党派成员430人。1986年,有民主党派成员3081人。2005年底,杭州7个民主党派共有成员7080人。1949年11月,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建立,1951年11月1日正式成立。1978年,“文革”后市工商联恢复活动。1986年,省政府发文同意恢复全省工商联组织,全市有会员123家。2005年,有工商联会员13451家,其中,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会员9480家。直属同业公会、行业商会、异地商会23家。
1978年,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“长期共存,互相监督,肝胆相照,荣辱与共”的十六字方针,通过拨乱反正,落实统战政策,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各项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。1989年12月,中共中央[1989]14号文件《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》下发后,中共杭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,深入开展各领域的统战工作,极大地调动了统战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加强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。
政治协商、参政议政。1986年~2005年,中共杭州市委、市政府邀请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协商会、情况通报会、谈心会、专题座谈和征求意见会达150余次。其中,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、重大改革措施等大计、大事的决策,坦诚交流征求意见、建议。支持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积极参政议政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。1998年3月,全国人大代表、民建市委会主委蒋福弟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,领衔提出《关于尽快出台监督法》议案,被列为大会“一号议案”。二十年来,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在市人大、政协会议上共提出议案(建议)、提案达6930余件。
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。1990年起,中共杭州市委、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共中央〔1989〕14号文件精神,在市级机关各部门中聘请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成员为各类特约员达323人(次)。至2005年底,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成员中有360余人(次)担任市级机关各部门党风党纪、执法廉政、医德医风等特约监督员。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还与市教育局、经委、建委、科技局、卫生局、文化局、贸易办、侨办、台办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。撰写专题调研报告600余篇。被省、市各有关部门采用的信息、建议达2500余条。
党外干部队伍建设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中共杭州市委、市政府以多种形式培训党外干部。1991年10月,市社会主义学院成立至2005年底,共举办各类为期半个月的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领导干部、支部(支社)负责人,中青年骨干、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研讨班、读书班、培训班共计27期,参加学习人员1162人(次)。经过近20年,向中央、省、市社会主义学院推荐、学习和培训,已有近千名党外干部担任各级领导。2005年,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中共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,市级人大代表230人,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人。全国政协委员1人,市级政协委员329人,市级政协副主席5人。市级副市长1人,副区(县)长13人,处(县)级政府部门领导91人,市级司法机关领导班子中配有党外干部2人。1987年~2005年,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共有9人次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4人次担任副市长,27人次担任市政协副主席。
集资办学、社会公益事业。1985年~2005年的二十多年来,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共创办25所业余学校和各类咨询服务公司。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2496期,培训学员(结、毕业)255000余人次。开展经济科技、文教医卫、建筑设计等咨询服务项目8929项,为国家和集体节约资金26万余元人民币,服务收入650万余元人民币。接受法律咨询、代办诉讼案件800余件,受益群众4700余人。开展医疗门诊、义诊共有173000余人(次)得到诊治。组织支边扶贫项目38个,1000余人(次)参加。捐款、赠送药品和各类物品折合16亿余元人民币。鲁冠球、方雪木、徐冠巨、宗庆后、王建沂等13人次,14次被评为“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”、“全国劳动模范”、“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”等称号,获得全国性奖励和表彰。
交流往来、引进资金、服务社会。1986年~2005年市统战系统各部门和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共接待港、澳、台同胞3169批,22000余人(次)。其中曾接待过原国民党主席连战、夫人方瑀和蒋纬国、章孝严、陈立夫、郝柏村等名人。引进投资项目51个,累计引进资金60亿余元人民币、100万港币、3亿余美元、1800万余日元。促成外贸69万美元、210万港币、180万元人民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