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,国务院颁布了《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15—2020年)》,要求加强组织领导,高度重视修史修志,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。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模范座谈会,再一次引起人们对编修地方志的关注。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,但今天编修地方志有什么现实意义呢?对此需要深入思考、合理解答。
我国历史上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地方官员非常重视编修地方志。明代山西巡抚杨宗气有句名言:“治天下者以史为鉴,治郡国者以志为鉴。”翻阅明清时期的地方志,地方官员经常会谈及“守土者之责”,认为“征文考献,守土者之责”。正因为地方官员将修志作为“守土者之责”,并认真其事,明清时期才留下了一大批体例严谨、资料翔实的通志、府志、县志供我们今天参考。明清时期地方官员把编修地方志提到“守土者之责”的高度,原因颇多,而认识到地方志在存史、育人、资政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是一个重要原因。明人戴金曾概括地方志的四大功能:征治、树风、明贤、纪异。这四个方面,对当前我们认识编修地方志的意义仍然有启发。
征治,可视为地方志的资政功能。明清时期地方官员清楚地认识到“史以鉴古今,志以资治理”的道理。地方志对守土之吏的作用有:新上任官员通过地方志可以察知本地风土人情、参考前代文物典章、借鉴前人治理经验,然后便能有针对性地施政。对一些地方官员来说,在施政中用好地方志,就会“如以右手搔左臂”,得心应手;若不利用地方志的翔实记载来施政,就很难不“操刀伤手”。本任官员新修地方志,则可总结本人的施政经验,为后世留下镜鉴。他们认识到治理得失、社会变迁“若不编集一书,俾后之守土者有所考核,亦缺典也”。
树风,可视为地方志的教化功能。明清时期地方官员认为,地方志可以“志已往以鉴来兹,将以观民风,定民志,存乾坤之正气,通宇宙之大观,扶世翼教,与国史相为表里”。当然,他们编修地方志大多带有“维持名教”的目的,希望后之阅读者“油然而生忠孝节义之思”。他们所说的这种教化功能既是对民讲的,“使阅是编者感王化之隆,作忠作孝,尊礼让,重廉耻,而士益善,而民益良”;也是对官员讲的,“官于斯者,知名宦之慈惠循良,思有以继其芳躅”。
明贤,可视为地方志的宣传功能。每个地方都有名人,通过地方志可以记录地方先贤、历史名人的嘉言懿行,使其得到传扬,进而弘扬本地历史文化。明清时期地方官员对此也有充分认识。对于本地名人,不能听任其姓名长期湮没无闻,遂选取磊落瑰奇之士,在地方志中以乡贤、忠义、孝友、懿行、文苑、儒林等类目记叙其事迹,“俾后之览者流连感慨,景仰不置”。他们也认识到地方志可以全面宣传本地历史文化。如果没有方志,则“百里之地若蒙若昧,江淮名胜几同草莽矣”。
纪异,可以视为地方志的存史功能。纪异就是记录与其他史籍、文献不一样的史实。明清时期地方官员认识到,古今因革之宜、人才升降之故,经史所未详,而志备之,一一可考而知也。这是因为编修地方志拥有地近易核、时近迹真的优长,能够更精细、更具体、更确切地反映史实,可以续史之无、详史之略、参史之错。由于地方志有此作用,因而能成为正史的有益补充。
征治、树风、明贤、纪异,这四个方面的具体内涵和作用方式虽然今天已经有了很大变化,但仍然可用于概括我们编修地方志的重要意义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各个地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需要通过编修地方志来记录党带领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、取得的丰功伟绩,发挥其在存史、育人、资政等方面的作用。
(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)
(来源:《人民日报》2016年8月15日第7版))